| 鄂伦春族 中国少数民族。人口0.7万(1990)。主要分布在大小兴安岭。使用鄂伦春语,属阿尔泰语系满-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。无文字,一般通用汉语文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,鄂伦春族主要从事狩猎,辅之以捕鱼、采集和手工业。手工业主要有妇女制作的毛皮和桦皮制品,男子制作的骨器、木器和铁器。鄂伦春人食肉、衣皮、住仙人柱。仙人柱形同半张开的雨伞,由30多根树杆搭成,外面夏覆桦皮,冬覆兽皮,中央终日燃火。基本上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,为严格的外婚制。人死一般行天葬。他们能歌善舞。乐器有朋奴化、文土文、鹿哨等,还有许多民间神话传说。普遍信萨满教。崇拜自然物、熊,并盛行对祖先崇拜。1953年后,逐步实现定居,改住瓦房。农、牧、副业得到发展。
|
|
| 版权所有 大唐网Copyright © 2004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