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法界 dharmadhātu 佛教名词。音译达磨驮多。法,泛指一切事物现象,其梵文字根dhr便有轨执、集起的含义,即足以保持自身以成一类别;界,则有保有界限,相互区别的含义。法界可简言为范畴分类。其具体内涵随不同语境或佛教宗派学说体系而大致分3类:①狭义的法界指十八界中最后一类,即一切可以成为意识所缘的对象境界;②广义的法界可以指一切事物现象,从此意义上讲,整个十八界均在此范畴内;③在佛教诸宗派中,法界又往往成为事物现象的本源、本质或本体,这样它便等同于真如、如来藏、实际、实相等,如华严宗的一真法界等。佛教各宗对于修行次第、对众生从迷到悟各层次的存在状况又都以法界名称,各有范畴体系,如华严宗之十种法法界及人法界,天台宗之十法界等等,其所指需具体而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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