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首页

甘地(1869~1948)
Gandhi,Mohandas Karamchand

   印度国民大会党领袖,民族解放运动领导人,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倡导者。享有圣雄称号,被尊称为圣雄甘地。1869年10月2日出生,卒于1948年1月30日。其父曾任土邦大臣。1888年留学英国,习法律。1891年取得律师资格回国。从1893年开始,在南非从事律师工作,处理印度商行诉讼。领导10余万南非印度人反对种族歧视的斗争。1894年组织南非印度侨民第一个政治团体——纳塔尔印度人大会,并撰写《向南非英国人呼吁》和《印度人选举权》两书,向殖民当局陈述印度人的苦难,为印度“苦力”和侨民争取生存权利。1907年在比勒陀利亚创建萨蒂亚格拉哈(意为坚持真理)组织,也称消极抵抗协会。为反对种族歧视他曾3次入狱。
    第一次世界大战  爆发后回到印度。在国大党元老G.K.戈卡尔的思想影响下,他周游印度各地,了解情况,组织坚持真理运动,积累群众工作的经验,并在阿默达巴德创办真理修道院,吸收数十名信徒参加,为开展非暴力运动作了组织准备。1919年领导印度人民反对《罗拉特法》的斗争,支持穆斯林基拉法特运动。1920年倡导和开展非暴力不合作运动,得到国大党内各个派别和集团,以及印度资产阶级的全力支持。从此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思想,成为该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指导思想,并确立了他在国大党内的领导地位。1924年当选为国大党主席。1929年12月国大党拉合尔年会通过实现印度完全独立的决议,授权甘地领导运动。他提倡开展文明不服从运动,强调非暴力原则,并领导拒购官盐、自己动手制盐的食盐进军。后因慑于工农革命斗争的蓬勃发展,遂于1931 年3月5日签订甘地-欧文协定(见非暴力不合作运动)。国大党内外一致谴责这项协定,致使甘地于1934年一度退党。此后,居住中印度塞瓦格兰农村,专事建设纲领工作,推广手纺土布,发展乡村工业,开展农村教育。同时致力于哈里詹(意为上帝之子)运动,反对歧视贱民,主张妇女解放与印度教徒和伊斯兰教徒的团结。20多年来,在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中,先后绝食21次,被捕入狱8次,坐牢时间长达6年半。
   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,甘地仍积极投身政治活动。由于英国坚持不予印度独立,他于1942年8月8日发动要求英国退出印度的运动。1944年9月就印度前途问题,同穆斯林联盟领袖M.A.真纳举行秘密通信会谈,后因双方各执己见,会谈破裂。战后,L.蒙巴顿出任英印总督,提出印巴分治方案(见蒙巴顿方案)。甘地最后接受。1947年8月产生印度和巴基斯坦两个自治领。1948年1月30日,在德里作晚祷时,他被印度教一名极右派分子开枪暗杀。著述有《印度自治》、《青年印度》、《甘地自传——我体验真理的故事》等。

 版权所有 大唐网Copyright © 20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