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喀什市

    中国新疆南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,农牧产品最大集散地。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缘,塔里木盆地西部。面积96平方千米。1990年人口22.5万。有维吾尔、汉、回、乌孜别克、柯尔克孜、塔吉克等17个民族,其中维吾尔族人口占74.8%。公元前2世纪,为西域36国之一的疏勒国都城,归属西汉。唐高宗显庆三年(658),以其为安西四镇之一,是当时西域第一年由疏附县部分地区析置喀什市个军事重要镇。公元9世纪末~12世纪初,喀什为突厥人所建的喀喇汗王朝的都城,并成为在新疆传播伊斯兰教的第一个基地。寺光绪十年(1884)喀什设疏附县。隶属疏勒直隶州。1953。“喀什”系维吾尔语,意为玉石集中地。1988年列入国家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。处于山前冲积平原上,克孜勒苏河、吐鲁河流经市境南部和北部。气候干旱少雨,年均降水量70毫米,年均温11.7℃,1月均温-7℃,7月均温25℃。农牧业发达,农作物有棉花、小麦、水稻、糜子、胡麻等。产上百种水果,素称瓜果之乡。喀什工业近年有较大发展,主要有纺织、农机、皮革、食品加工、制盐、酿酒等。传统民族工业有维吾尔族小花帽、地毯、小刀等,做工精细、古朴风雅、质地优良,远销国内外。矿产资源有铜、石油等。名胜古迹有艾提尕尔清真寺、喀什巴札及英尔古佛塔、艾斯克沙尔古城遗址、三仙洞、香妃墓等。
   
    

喀什清真寺

喀什清真寺
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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